隱私權政策

隱私權政策

Nicecool Co., Ltd. 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 恪守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、《資訊通信網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》、《通信秘密保護法》及《電氣通信事業法》等相關法令規定,致力於保護使用者權益,並據此制定本個人資料處理方針。

本個人資料處理方針包含以下內容:

  1. 收集的個人資料項目及收集方式

  2. 個人資料的收集及使用目的

  3. 收集的個人資料保存及使用期限

  4. 個人資料的銷毀程序及方法

  5. 個人資料的分享及提供

  6. 個人資料自動收集裝置的安裝/營運及其拒絕相關事項

  7. 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及聯絡窗口

  8. 個人資料相關申訴及糾紛調解

1. 收集的個人資料項目及收集方式

a. 收集的個人資料項目 本公司為進行線上諮詢(報價請求、服務請求)、服務諮詢(售後服務受理)等作業,收集以下個人資料:

  • 姓名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件、服務使用紀錄、存取日誌、連線 IP 資訊。

b. 個人資料收集方式 本公司透過以下方式收集個人資料:

  • 客戶服務查詢

2. 個人資料的收集及使用目的

本公司將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以下目的:

  a. 履行服務合約

  • 提供服務與內容。

  • 開發新服務、提供客製化服務、根據統計特性提供服務及刊登廣告、確認服務有效性、提供活動及廣告資訊、分析存取頻率、統計會員服務使用狀況。

3. 個人資料的保存及使用期限

個人資料保存期限為 5 年。

4. 個人資料的銷毀程序及方法

原則上,當個人資料的收集及使用目的達成後,本公司將立即銷毀該資訊。銷毀程序及方法如下:

a. 銷毀程序

  •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個人資料不會用於保存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
b. 銷毀方法

  • 紙本印出的個人資料透過碎紙機粉碎或焚毀。

  • 以電子檔案形式儲存的個人資料,將使用無法復原的技術性方法進行刪除。

5. 個人資料的分享及提供

本公司僅在收集及使用目的之範圍內使用會員個人資料,不得超出該範圍使用,或對外公開、提供。但下列情況不在此限:

  • 會員事先同意將資訊提供或分享給第三方。

  • 依法規規定,或依據法令規定之程序與方法,受偵查機關要求時。

6. 個人資料自動收集裝置的安裝/營運及其拒絕相關事項

Nicecool 不使用會儲存並隨時讀取使用者資訊的「Cookie」。

7. 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及聯絡窗口

為保護客戶個人資料並處理相關投訴,本公司指定以下部門及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:

  • 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: 申成雅 董事 (Shin Seong-ah)

  • 電話: 031-742-3733

  • 電子郵件: sales@nicecool.com

您若在使用本公司服務時發生任何有關個人資料保護的申訴,均可向個人資料管理負責人反映。本公司將針對使用者的申訴提供迅速且充分的回覆。

8. 個人資料相關申訴及糾紛調解

若需申報個人資料侵害或諮詢相關問題,請洽詢韓國資訊保護振興院 (KISA) 個人資料侵害申報中心。此外,若因個人資料侵害而遭受財產或精神損失,可向韓國資訊保護振興院 (KISA) 個人資料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損害救濟。

若有其他關於個人資料侵害的申報或諮詢需求,請與以下機構聯繫:

  1. 個人資料糾紛調解委員會 (www.1336.or.kr / 1336)

  2. 資訊保護標章認證委員會 (www.eprivacy.or.kr / 02-580-0533~4)

  3. 大檢察廳網路犯罪搜查中心 (http://icic.sppo.go.kr / 02-3480-3600)

  4. 警察廳網路恐怖應對中心 (www.ctrc.go.kr / 02-392-0330)